5月28日,学报党支部全体学员集中原原本本地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。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5种:警告,严重警告,撤销党内职务,留党察看,开除党籍。对于严重违犯党纪、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,可以予以改组或解散处理。自第十条至第十六条逐个对受到处分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。 《条例》第二章详细阐述了党员及党组织违纪行为的处理原则和具体措施,彰显了党纪不可违的鲜明立场。 学报编辑部主任带领部门全体党员进行了上述学习。